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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追债网发悬赏追债令 过激行为侵他人隐私
时间:2008-09-03 18:11 来源: 点击:
欠钱不还,欠钱人又找不到了咋办?日前,武汉读者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湖南长沙几位市民办了一个“追赖网”,网友可通过该网站的信息平台发出悬赏追债令。目前,湖北已有20多人通过该平台发布信息追索欠款。

如何通过该平台发布信息?网友为何要通过这种形式搜寻老赖?这种方式是否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记者围绕这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调查。

网上发出悬赏10万的追债令

李先生最先在网上发现悬赏追债令,是在东湖社区的贴吧里。

李先生介绍,一名网友8月26日在东湖社区贴吧里,以“悬赏10万网上追债”为题,转贴了一份追债令。这份帖子称,邓某、朱某夫妇两人,在利川以开发房地产为诱饵,先后诈骗利川当地人共计350万元现金后,举家携款逃走,不知去向,为此悬赏10万查找两人下落。

记者按李先生介绍的情况,在东湖社区上找到了这份帖子,发现此帖转自湖南长沙几位市民合办的一家民间网站“追赖网”。

在“追赖网”上,发出这份追债令的黎某称,因警方追讨力量有限,他们只好借助网络,以助警方一臂之力,尽快找到骗子夫妇。

在“追赖网”的追债信息栏里,记者发现截至目前,来自全国各地的追债令共有570多条。其中,20多名湖北人通过该网站发出追债令,有的是官司打赢,因债务人“蒸发”,难以追回欠款;有的是手上有借条,可债务人就是躲着不见面。这些悬赏人分别表示,愿意给1000-100000元不等的赏金,查询欠钱人的信息或资金情况。

网上悬赏追债实属无奈之举

网上出现的悬赏追债,确有事实还是网友恶搞?记者按“追赖网”上的有关信息,与湖北多名发出追债令的当事人取得了联系。

在网上悬赏10万元追查邓某、朱某夫妇下落的黎某称,2005年,邓某、朱某夫妇在利川以开发房地产为名,骗走350余万元。此事在当地可谓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但因邓某、朱某夫妇一直没有被警方抓获,该案的办理一直搁浅。无奈之下,一些受害人联合起来,发出了这份追债令。

记者通过电话与利川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称,邓某诈骗案件经群众举报后,警方迅速立案予以调查,涉案金额到底有多少尚没有定论,但他们仍组建了专班,先后多次开展追逃工作。截至目前,警方对邓某的抓捕一直没有放弃。

武汉市天艺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应先生,在该网站上也发布了一条追债令,内容称“我公司从2001年起至今,为武汉××娱乐有限公司提供清洗服务,该公司尚欠部分清洗款未付。2006年元月5日,该公司负责人郑某出具一份欠我公司清洗款6400元的欠条,因多次催要未果后,我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郑某应付我公司欠款6400元,判决之后,因这家公司搬迁,找不到郑某,欠款6400元一直难收回。若相关人士能提供这家公司或郑某的相关信息,属实,我公司将给予奖赏1000元。”

记者与应先生取得联系。应先生称,郑某所在公司拖欠的6400元钱,系该公司工人的血汗钱,已经拖了好几年了。因欠债人“失踪”,他们遂上网求助。目前,1000元的悬赏仍然有效,只要有知情人提供郑某的相关信息,他们便能兑现1000元的奖赏。

夏传腊,是武汉九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今年4月9日,他在“追赖网”上发布悬赏1.2万元追债的信息,查找一名欠他4万多元钱的胡姓男子。现在,只要有人能帮他追回欠款,他仍然兑现1.2万元的承诺。

专家担忧此举侵犯他人隐私权

记者在“追赖网”上看到,当事人追查的欠款人,有的不仅列出具体的姓名,甚至其照片、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也一览无余。

若有人在“追赖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岂不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这样的网络安全谁来监管?即便当事人发布的信息真实,此举是否会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追赖网”的创建者之一——长沙市陈先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称,他们于2006年底创办了这家网站,现在已经有为少数债权人追回欠款的成功案例。不过,并非注册进入该网站后,所有的人都能在网上任意发出悬赏追逃令。

陈先生称,通过该网站追债的个人或单位,必须向该网站提供债权证明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等资料,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同时,追债人还得向他们提出委托申请,该网站才会帮追债人发布悬赏信息,这样一来,避免了有人运用该网站发布虚假信息,对他人恶意伤害。“追赖网”通过公示或网络搜索追查欠债人是否造成侵权?国内法学泰斗、武汉大学终身教授马克昌认为,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在网上悬赏追逃的行为是不适当的。悬赏追逃是国家行政机关赋予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权力机构的一种公权行为,个人不能滥用公权力,擅自发布通缉令是将“公权”转变成“私权”的一种行为,必然会干扰社会安定,同时也易造成悬赏发布信息的不慎,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侵犯。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田圣斌认为,债权债务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最好通过相应的协商、法律诉讼程序解决,个人采取过激或不恰当的手段,比如公布他人信息主张自己权益,有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

网上追债现象凸现信用缺失

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追讨欠款,是法院等权力机构的职能之一。

既然权力机构可以处理类似债务关系,为何不断有人通过网络悬赏追债?武汉一名在“追赖网”上发布信息的陈先生称,他借给人的2000元现金,已经被拖欠五六年了,他是在求助有关部门未果后,迫不得已才在网上发消息。

孝感陈先生则说,1997年8月,同乡人罗某找其借2万多元给儿子上学,现在他连罗某的踪影都不知道了。这件事若诉之法律,一般司法程序较为繁复,即使有了结果也并不一定能追回欠款,于是他想到了网络,网络的动员面广,短时间内可以聚集较大的力量,他希望借助网络能快速处理这件事。“向老赖讨债难,是债权人遇上的最主要的问题。”昨日,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指出,债务人欠债,除一部分人确实无钱可还外,但也有一部分人属于有钱也不还。为何会存在这种情况?主要是相应法律和规定对老赖的监管尚有不足的地方。此外,整个社会缺少一个健全的信用机制,也让老赖有空子可钻。

有关人士呼吁,健全信用体系,加强法规监管,让老赖无处可逃,才能避免讨债无门的事情发生。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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