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警务常识>
扬州市区最严烟花爆竹禁燃令出 违者个人最高罚
时间:2017-12-20 10:3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

 中新网南京12月19日电 (记者 崔佳明)江苏扬州最严烟花爆竹“禁燃令”出炉,19日,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8年2月1日起,扬州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禁燃的范围在主城区约124.3平方公里、涵盖人口约90万。

  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桂山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经有关法定程序,12月18日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今天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违反“禁燃令”怎么罚?扬州公安局副局长周晖说,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实施禁放过程中,政府将着力于宣传、教育、引导,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于不听劝导,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周晖称,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与此同时,扬州安监局副局长戚安宝表示,在禁放区内不再新批准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对于禁放区内已经存在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期限届满不再重新核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