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警务常识>
死神食品横行网络专家用骷髅头包装涉嫌违法
时间:2017-12-12 09:28 来源: 未知 点击:

 

  近日,有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死神锅巴”,实质却为“三无”产品。此类网红食品的问题由此暴露在消费者面前。

  新京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号称“世界最辣”、包装上印有骷髅头图形的 “死神辣条”、“死神锅巴”等异常辣的食品吸引不少年轻消费者购买,不乏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而促使商家销售此类产品的一大因素,就是超过100%的巨大利润空间。

  专家表示,三无“死神”产品的销售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而“最辣”、骷髅头等包装符号也涉嫌违反广告法和社会道德规范。

  冒用合格产品检测报告

  据报道,近期有消费者在一家电商入驻商家“浙乡邮礼礼品专营店”购买了一款“死神锅巴”,发现产品包装没有厂名厂址,媒体调查后发现实质为“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其检验报告甚至“偷梁换柱”,检验对象从“死神锅巴”变成了“死神辣条”,受检单位显示为扶沟县宇湘食品厂。

  12月8日,扶沟县宇湘食品厂徐姓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并没有生产过“死神锅巴”,只生产商标名为“帅妈妈”的死神辣条,有生产资质和合格的质检报告。目前很多商家未经授权使用其质检报告,公司已着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侵权问题。对于产品包装上的骷髅头图案,该人士称这是作为警示作用,后续将对包装进行整改升级。

  12月9日,新京报记者发现上述“死神锅巴”已在下架,但宇湘食品厂的检验报告仍被其他商家冒用。如淘宝商家“轩硕食品”售卖的一款“死神辣条”,其生产厂家显示为尉氏县运通食品厂,但却使用了宇湘食品厂的检验报告。

  骷髅包装涉嫌违反广告法

  目前,“死神食品”已成为一大网红品类。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淘宝上售卖此类产品的店铺有近100家,单盒售价在7-22元之间。其中,热销商家“死神食品”所售“死神辣条”售价为18.8元,月销量达7373份,已有2万多条评价,多数买家称出于好奇心购买,也有人质疑其辣度不正常而售价偏高。

  记者注意到,一盒“死神锅巴”的“标配”通常包括锅巴、“生死状”、湿巾、一次性手套,外包装往往印有骷髅头图案和“世界最辣”等醒目字样。网上信息显示,此类产品采用卡诺纳死神辣椒制作而成,其辣度可达到220万度,是普通辣椒的220倍。

  据商家介绍,“死神食品”走红于网络直播,主要是年轻人购买用来恶搞。一些店家为吸引顾客还特意注明“请勿食用,包装盒上有警告说明,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促使商家售卖此类产品的原因就是高额利润。如天悠先笙网店所售“死神辣条”价格为19.9元,店主称其对外批发价可低至7.5元。以此粗略计算,其产品利润空间可达165%以上。

  尽管“死神食品”凭借夸张的包装和宣传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在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看来,“最辣”、骷髅头等元素涉嫌违反广告法和社会道德规范,工商部门可要求厂商整改甚至进行行政处罚。

  “三无”产品横行网络平台

  除冒用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外,有些商家还直接售卖无生产资质的“死神锅巴”、“死神辣条”。

  “我们这个产品卖了两个月了,确实是‘三无’产品,有生产日期,但厂家什么的不会显示。”12月8日,新京报记者以商家身份与网店“死神辣条唯一正品食品”取得联系。店主说,其售卖的“死神辣条”和“死神锅巴”均为店方委托厂家生产,产品包装上会打印生产日期,但没有正规生产标签。其店铺一款售价为9.99元的“死神辣条”,产地信息仅显示为“其他海外地区”。

  而在网店“蛋蛋猫食品专营店”所售卖的一款死神辣条,产品外包装生产商显示为“河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但工商信息却无该公司记录。而大部分网上商家采用的宣传图片均雷同,产品信息也仅显示“其他海外地区”。

  廖建勋表示,“三无”产品的销售违法了国家食品安全法,监督部门可要求产品下架甚至进行行政处罚,网络运营平台同时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消费者若购买到“三无”产品,可要求商家“退一赔十”。(记者 夏丹)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