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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升降屏幕竟成铡刀车主头部被卡身亡责任谁
时间:2017-11-23 11:23 来源: 央视财经 点击:

原标题:车内升降屏幕竟成“铡刀”!车主头部被卡身亡,责任谁担?

(央视财经《经济与法》)2016年六月的一天,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案人说在一辆奔驰车里,有一个人脑袋被卡住了,生命垂危不省人事。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了现场。

停在路边的是一辆奔驰商务车,车门打开,只见一个人横躺在中间座椅上,一动不动。车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酒气,驾驶和副驾驶位中间有一大摊血。警方马上护送伤者去附近的医院抢救。这个在车上昏迷不醒的人姓周,也是这辆奔驰商务车的车主。起初警方怀疑有人谋财害命,于是把车上的三个人带到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

很不幸的是,这位昏迷不醒的周先生被送到医院后不久,就因抢救无效死亡。周某究竟是怎么死的呢?当时同车的另外三个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可是他们众口一词,说周某的死跟他们毫无关系,其中一个人说,他就是个代驾司机,和其他几个人根本不认识,而另外一男一女也说,他们跟车主不熟,只是临时搭他的车。周某不是他们害的,他是因为脑袋被门夹了,窒息死亡,而杀死周某的这道门,就在这辆奔驰车里。一起先来看下这辆奔驰车的内部构造。

 

这辆梅赛德斯-奔驰商务车,前排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后方是一个窗口,中间是一个可以升降的电视机屏幕,当电视机完全升起来的时候,后面的乘坐区域就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

车上那三个人说,这个可以升降的电视机屏幕,就是凶手,周某自己把头伸进去卡住了,导致最后吐血而死。谁没事儿会把脑袋往电视机屏幕后面伸呢?车上那三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记者试图和这三个人取得联系,但是时过境迁,其中两个人处于失联状态,我们只能通过警方的询问笔录来还原事情的真相。

 

2016年4月25日夜里,苏州观前街某酒吧,周磊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开怀畅饮。时间到了11点多,周磊准备回家,因为喝多了酒,他叫了一名代驾司机帮他开车。代驾司机名叫李广志,面对警方的询问,他回忆了当天的情形。

周磊把钥匙给李广志,并说去东环路,之后李广志就坐在驾驶室开车,周磊坐在后面,当时周磊和副驾驶的男子,还有另外那个女孩在聊天。但当时显示屏是升起来还是降下来,李广志并没有注意。周伟光也回忆说,他一上车就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周磊究竟是怎么被卡住的他一无所知。

前排驾驶员李广志和副驾驶座的周伟光说,他们发现的时候,周磊已经吐了一大摊血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弹。看到这样的场景,大家就赶紧想方设法营救周磊。但由于几个人对车里的控制开关都不熟悉,情急之下,周伟光想到周磊的朋友何竟,或许他知道开关在哪儿。何竟通过电话告诉周伟光开关的位置后,周伟光按照操作指示,把周磊放平在座位上,但此时周磊已是面色青紫不省人事了。

 

周伟光赶紧打110报警,警方到达现场的时候,第一时间开车带着他们到了三院进行抢救。周磊入院时被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下颌伴颈部挤压伤,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继发性癫痫,下颌骨骨折。同日,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周磊受伤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65mg/100ml。周磊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下颌伴颈部挤压伤,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

 

周磊是家中的独子,澳洲留学归来,家境不错,刚刚新婚不久,这辆车也是刚买了才三个月的新车,价值五十五万元。

说到这辆车,确实有点特别,因为它是一辆改装的梅赛德斯奔驰商务车,什么叫改装车呢?一般来说家用车是不能随意改装的,喷个不同颜色的漆都得去车管所备案,但是这辆车为什么可以改装呢?因为这个车的型号列入了国家工信部公告发布的民用改装车企业和产品型号,获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允许企业生产并上市销售的。这辆车的底盘和发动机、外壳都是奔驰厂家生产的,其他改装的部分,比如内饰,包括座椅、升降显示屏的设计生产都是在国内,是由江苏常熟的中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这样一辆被允许上市销售的车,还是合格产品,竟然能在车里发生这样的惨剧!周磊的家人聘请了律师,准备向汽车的销售商讨个说法。因为和本案有利害关系,中欧公司也被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

周磊的这辆车是2016年1月在苏州宝铁龙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2016年7月11日,周磊的家人以周磊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宝铁龙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76242.63元。

 

原告方认为,这个可升降的电视机屏幕就是一个隐形杀手,像个铡刀一样,卡住了周磊的脖子,导致他不幸身亡。可是宝铁龙公司不这么认为,首先,乘客上车之后应该先坐好系上安全带,谁会没事儿把脖子伸到电视机后面呢?

如果有人触碰了开关,导致了屏幕升起,那么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警方对坐在后排的女孩李华进行了询问。李华说,她上车之后就坐在了座位上睡着了,并没有触碰什么按钮。警方对后排座位上的控制按钮进行了勘验,并没有发现李华的指纹。

电视机屏幕到底是怎么升起来的?现在成了一个谜。被告说肯定是有人误碰开关,原告这边说没人碰,是显示屏发生故障了自己升起来了,那被告又说了,周磊被卡在显示屏的夹缝里这么长时间,作为一个代驾司机,连显示屏的操控按钮都不知道在哪,这明显就是失职。

 

代驾司机李广志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他并不知道显示屏的按钮在哪,后来是副驾驶上的男子打电话给他朋友才问到的。不管显示屏是什么原因导致上升的,显示屏升到顶部至少要40秒的时间,在这40秒的时间里,周磊完全有时间自救。被告方认为,周磊是因为喝多了酒,对自己身处的危险缺乏判断能力,才导致悲剧的发生。还有一个过错就是死者他在这之前饮酒,后来经过检测,虽然没有达到醉酒的标准,但是每毫克也是超过了,超过了60毫克,应该说饮酒比较多,所以他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

尽管如此,原告方认为,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显示屏开关为什么不设置在司机随手就可以够得着的驾驶室里呢?另外,我们平常坐升降电梯,电梯门是有防夹功能的,在关闭的时候,如果拿手挡一下,电梯门就会自动弹开。原告方认为,车里的电视显示屏也应该安装防夹装置,在上升的过程中遇到阻力就可以自动弹回来,而不是一直往上升。那么这个回弹装置是不是必须的?没有防夹装置算不算是设计缺陷呢?

原告方委托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对涉案车辆是否存在产品缺陷及安全隐患进行了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本案小型专用客车的隔断系统未安装自动回缩装置或持续促动开关,也未安装驾驶员控制开关,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11552-2009《乘用车内部凸出物》要求,存在产品缺陷及安全隐患。另外,鉴定报告中同时提到,电视机随着隔断装置从下上升到顶,从全开位置升到完全闭合位置需要40秒。事故车的说明书中应包含对夹住的可能的说明及指明危险的警告信息,而说明书中未包含以上信息,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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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表明,即便车辆是合格产品,被允许上市销售,但还是会存在设计缺陷,有安全隐患,我们经常听到某款车辆因为某种原因被厂家召回,就是这个原因。那么,这辆涉案车辆的电视显示屏为什么会自己升起来呢?鉴定结果里没说,而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这个举证责任在被告方宝铁龙公司,而被告始终也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加以说明。对于这样一起蹊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2017年6月5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案中,第三人中欧公司生产的涉案车辆经鉴定存在产品缺陷及安全隐患,是造成周磊死亡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受害人周磊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自己喝酒找了一个代驾,就应该简单的把这个车子的性能和代驾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或者描述,因为他没有做这样一个工作,导致在事情发生以后代驾包括同车人员都找不到这个按钮,让隔断停止上升或者下降这样一个按钮,导致他这个抢救时间延误,也是有一定原因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考虑就是由受害人本身承担一定责任,来相应减轻车辆销售方的责任。

 

原告诉称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929402.63元,法院综合本案实际情况,酌情认定由宝铁龙公司承担70%的责任,为650581.84元,其它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宝铁龙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中欧公司追偿。

判决之后,记者来到宝铁龙公司,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展厅里销售的这些奔驰商务车是由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这一批车辆电视机显示屏的操作开关已经移到了屏幕下方,便于操作,而且,控制开关已做了改进,只有当手指触碰屏幕的时候电视机才上升,只要松开手指,上升就停止了,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误碰开关带来的危险性。

案件一审结束之后,原被告双方都没有上诉,第三人中欧公司,也就是汽车生产厂家主动支付了60余万元赔偿款。审理此案的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也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中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三份司法建议书,建议重视《乘用车内部凸出物标准》认证工作,警惕不符合标准产品的安全隐患,对涉案车辆同一批次的改装车开展缺陷调查,如果认为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该通知生产厂家中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该批次汽车实施召回。目前,这三个单位都已回函,表示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一旦确定召回方案,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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