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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借钱这6个问题要注意
时间:2017-10-27 10:4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

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熟人借钱的问题。

熟人之间借钱,如何保证在不伤感情的情况下,把借出去的钱按时要回来?为此,小编邀请知名律师焦春雷律师为大家解读,熟人借钱要注意的6个问题。


借钱以现金支付时要写借条和收条

 

焦律师:现实生活中,如果借钱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最好要写借条。借条上的信息包括,借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归还时间,以及支付的方式。只要借条满足以上几点,如果真的遇到纠纷,出借方的债权很容易实现。

此外,如果是以现金方式支付,最好让借款人为出借人打一个“收到了借款金额XX元”的收条。这样的话,出借人将来在实现债权的时候就有一个对方收到了钱的证明。


银行转账可以作为出借人的债权凭证

 

焦律师:在互联网时代,很多借款都是以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要保存好现金的流转方式,以保证将来在债权得以实现的时候有一个凭证。

举个例子,如果出借人有转账凭证,借款人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拿着转账凭证到相关的管辖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提出来我没有借款,或者是说这个款项是属于货款或者其他款项的话,就需要由借款人进行举证。

如果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出借人转给借款人的钱是其他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还需要进一步举证借款行为的发生。如果借款人无法证明收到的钱是其他的款项,那这个借贷关系是成立的,法院也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借款利息中的24%和36%怎么理解?

 

焦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24%的,超过24%到36%的部分,是属于效力待定的,超过36%的部分,那就属于不受法律保障了。

举个例子。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规定的利息是30%。如果借款人已经把30%的利息支付给了出借人,那在诉讼中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6%的利息时,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如果借款人只支付了24%,这个时候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剩下的6%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


过了2年诉讼时效,借出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焦律师:民间借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也属于借款合同,它的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是有诉讼时效的。正常的诉讼时效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就是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之内。如果两年之内你没有任何的索要行为,也没有起诉,过了两年,这个债权关系就进入了自然债权关系,这时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保护自己权利,法院可能会无法去支持债权人的权利。

但是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长时效是20年,20年之内,您可以随时提出借款人来偿还您的借款。


“砍头息”不合规

 

焦律师:“砍头息”是指在借款发放的同时,直接将借款的利息全部扣除,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拿到了钱,实际上就是已经扣除利息的钱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钱本金。

此外,砍头息”的方式有多种。举个例子,小B向小A借了3万元,规定利息是500/月,但小A先把500的利息扣下后,又让小B写了一个3万的借条,这是一种形式;还有一种形式是,借条约定的是3万元,银行转账支付也是3万元,但是同时借款人又将1500元利息以他另外一张银行卡转回给出借人,以这种方式来隐藏“砍头息”,这些情况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出借人不能向借款人家人索要欠款

 

焦律师: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一种民事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署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而言,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仅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因此这种民间借贷,出借人是不可以向借款人的家属或者孩子或者父母去索要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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