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日前补缴了通行费
台海网10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李贵荣邬眉文/图)原本只要20元的过路费,最后却交了1883元。日前,龙岩上杭胡先生讲述,因在国庆误走免费通道,补缴了全程计费,但是胡先生不清楚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岩管理分公司的依据。为此,他致电导报龙岩新闻热线0597-2321280反映该情况。
10月4日,胡先生开着一辆微型小货车,从老家出发前往龙岩武平县,他在武平十方上了高速,十几分钟后,在武平县城的站口下了高速。胡先生在武平县城拉了一幅装裱的画,又从武平县城站口上了高速,回到十方出口。他两次通过高速,都从国庆免费通道通行。
几天后,高速公司的人员给胡先生打来电话,说他逃费,要求其前来补缴高速通行费。胡先生说,他听别人说高速国庆免费通行,但自己是农村人,没有细看相关宣传,认为自己的小货车也在免费之列,没有取卡就进了免费通道。日前,胡先生补缴了1883元,但是他认为不合理,而且为何不可以调取监控查看。
对此,福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岩管理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免费通行政策宣传很到位,入口限高门上已经标示很清楚,但胡先生可能没有认真细读,他的行为属于逃费行为,对他的处理是有依据的。根据闽政文[2008]174号文件和[2003]85号福建省政府令,对少交、拒交的行为,按照全程计费金额补缴通行费,并处以全程计费金额2倍罚款。这个全程计费,指距出口收费站最远的收费站路段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
高速出口有监控,可以查清车辆的出入记录,为何不能补上原本的通行费,而要全程计费?“没办法认定车主是恶意还是无意。”该工作人员解释,这种计费方式是为了防止那些恶意逃费的行为,通常在免费通行期间会有几起,但并不多见。
对此,福建君守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荣萍认为,司机被全程收费金额过高,不是很合理。他说,福建省虽然规定无通行卡的按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但查询监控是可以判断出其入口在哪里、出口在哪里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可以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的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