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调换工作不成纵火烧车报复老板被诉
时间:2010-12-21 09:4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因给妻子调换工作不成,与老板争吵后被辞退,一男子竟先后两次窜至曾工作的工厂内故意毁坏财物、纵火烧车报复老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85万元。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对该男子李中洋依法提起公诉。
49岁的李中洋是山东平邑县人,两年前,与妻子在临沂市区某企业打工。今年8月,李中洋嫌妻子干包装活灰尘大,便找老板吴某商量为其调换工作,因未得到同意而争吵起来,李中洋因此被辞退。后来,李中洋表达了想在再回去工作的想法,却遭到吴某的拒绝,遂产生了报复的歹念。
9月4日晚,李中洋窜至吴某的生产车间,将甲醛的反应釜的阀门打开,又将三个盛胶的桶的开关打开,将大量的甲醛和胶放出流落在地上,随后逃离现场。次日,吴某得知后,怀疑是有人故意在搞破坏,遂报警。9月6日晚,李中洋趁工人吃饭的时间又窜至该厂另一车间,偷偷将两根圆钢放入生产滑石粉的雷蒙磨仓内,又将此前自己开的农用车泼上柴油点燃,接警而来的民警赶到现场后,李中洋早已没了踪影。次日,李中洋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便冒充吴某的客户打电话称,现在用的司机不好,还是以前的那个好,不料他话未落音,就被吴某听出,电话也被挂断。随后,李中洋就假装没事的样子来到吴某的工厂,正巧遇上前来现场侦查的公安民警,遂被依法传唤。经讯问,李中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李中洋的妻子与吴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付其现金4.85万元,吴某表示不再追究李中洋的刑事责任。
9月19日,李中洋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放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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