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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副主任虚报103户村民套取补贴被判刑
时间:2009-11-04 13:0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苏俊博) 灵武市狼皮子梁吊庄管委会兴旺村副主任吴泽涛,在协助政府从事涉农补贴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套取的手段,将15.6万余元涉农补贴款占为己有。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吴泽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日,该案在银川中院开庭审理。

  2004年初,根据国家扶农政策,灵武市狼皮子梁吊庄管委会兴旺村村民开始享受国家粮食直补等涉农补贴,吴泽涛负责这项工作。在申报享受涉农补贴的村民过程中,吴泽涛虚拟出张德昌、高明礼等103户名单,加在兴旺村一队至七队上报的村民名单中。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吴泽涛在灵武市信用联社光明信用社,办理了虚报103户农民的一卡通存折并藏匿在家中。2005年3月至2008年10月,吴泽涛共套取涉农补贴款30.8万余元,其中用于村上其他各项开支共计15.2万余元,余款15.6万余元被吴泽涛占有、挥霍。

  一审法院认为,吴泽涛无视国法,身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采取虚报套取的手段,将涉农补贴款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今年9月3日,灵武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非法所得3.9万元被没收,随案移交的103本“一卡通”被没收。

  一审宣判后,吴泽涛以自己是村级副职,不能直接操作钱款,一审判决定性不准确,量刑畸重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昨日庭审中,控辩双方针对定性和量刑进行了激烈辩论,辩护的焦点问题有两方面,一是15.6万余元中有7万余元作为村上支出没有计算在内,二是其中6.1万元是挪用而不是贪污。吴泽涛的辩护人认为这笔款项不是公款,而是职务侵占,应当以职务侵占来定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当日,银川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市委办公厅、城管、工商、国税、地税和水务6部门30余人旁听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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