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警务常识>
公安部要求厅局纪委书记须做到五个亲历亲为
时间:2008-04-18 11:13 来源: 点击: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4月16日至17日,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在京举行。会议要求,各省级公安厅局纪委书记、督察长必须做到调查研究、廉政教育等五个方面的亲历亲为,大力加强公安纪检监督系统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在会议上要求,各省级公安厅局纪委书记、督察长必须做到五个方面的亲历亲为,即:调查研究亲历亲为,要深入基层,深入民警,深入群众,每年至少亲自撰写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廉政教育亲历亲为,要联系实际、精心备课,每半年至少亲自做一次受欢迎的集体廉政谈话或廉政教育报告;抓点促面亲历亲为,要种好“试验田”,建立联系点,每季至少一次亲自深入实地,与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接处信访亲历亲为,要关注民生、体察民情民意,平均每月至少亲自接待并负责协调办理一起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查办案件亲历亲为,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每年至少要亲自组织查处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并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这‘五个亲历亲为’,既是纪检监督领导干部转变作风、身体力行、推动工作的‘规定动作’,也是提高纪检监督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必修课’,更是牵动纪检监督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祝春林表示,今后,要把这“五个亲历亲为”作为检验评价纪检监督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指标,长期坚持,形成制度,加强考核,兑现奖惩。

  会议提出,各省级公安厅局纪委也要参照这“五个亲历亲为”,对所属市、县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督察长提出类似要求。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