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警务常识>
导游在机场戏称有炸弹被拘五天
时间:2008-04-08 13:12 来源: 点击:

   “小心炸弹。”当机场安检员正准备开包检查时,一句玩笑话引发了一阵恐慌。近日,深圳一导游在江西昌北国际机场谎报警情,被取消登机资格,并被治安拘留五天。

  据当地机场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初,一深圳旅行团在导游屈某的带领下来到昌北国际机场,将乘坐当天航班飞往深圳。在过机场安检通道时,一名男性安检人员要求该团队一女旅客打开手提行李袋检查。突然,团队女导游屈某一句“小心炸弹”引发周围旅客恐慌。

  闻此言,机场方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取消导游屈某的登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并对该机旅客和行李进行清舱和重新安检。经过工作人员反复检查,发现同机旅客和行李未见异常,屈某的身上和行李中也没有出现违禁物品。

  据屈某向警方交代,她所说的“小心炸弹”,其实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在她的家乡,为了阻止男孩随意翻女孩的箱包,通常女孩就称里面有“炸弹”,“炸弹”是指女孩平时用的卫生巾。经机场警方与深圳警方及屈某所在单位联系,确认屈某以往并无犯罪记录和异常行为。尽管如此,按照有关规定,警方确认屈某的谎报警情的行为已经扰乱了机场的公共秩序,故对其实行治安拘留五天。

  民航江西机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机场是公共场所,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安全系数要求很高,旅客千万不要信口开河,乱开玩笑,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