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警务常识>
山西严禁检察系统干警穿制服在娱乐场所活动
时间:2008-04-07 17:15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系统干警行为,山西省检察机关近日制定公布十条“铁规”。

山西省检察院称,此十条“铁规”包括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上班迟到、早退。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炒股。严禁工作时间串岗、闲聊或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通讯工具。严禁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娱乐、洗浴场所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使用警车。

此规定还提出,严禁打探、泄露案情,接受案件关系人财物、宴请及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对来检察机关办事或上访的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态度。

据介绍,凡有违反有关规定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对于情节较重的者,将停职检查、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对涉嫌违法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管、主管领导对上述违纪违法人员失管失察、隐瞒不报、包庇袒护者,追究其领导责任。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