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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警务用语:受、立案部分
时间:2007-05-26 14:26 来源: 点击:
1、群众来报警时应讲:“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情”、“请您将事情的经过如实地、尽量详细地讲一下”,听完陈述后:
 
(1)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应讲:“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我们会尽快办理”。
 
(2)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派出所)管辖的案件,应讲:“对不起,您反映的情况,属于xxx部门(派出所)管辖,联系电话是xxx(或地址)”或者“请稍等,我给您联系一下”。
 
(3)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讲:“对不起,您反映的情况,属于xxx单位管辖,请您与xxx单位联系,请他们帮助解决”。
 
(4)属于情况紧急的应讲:“请您带路,我们马上过去”。
  
2、当群众扭送违法嫌疑人员来本单位时,讲:“您好,请问是什么事情”,需要调查取证的应讲:“谢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再见”。
  
3、当群众来检举,揭发时应讲:“您好,请问有什么事情”,离开时,应讲:“谢谢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会尽快予以核实”。
  
4、双方当事人来本单位要求处理的:“请问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解决”。
  
5、当违法人员投案自首的应讲:“请问有什么事情”,听完自首人员陈述后应讲:“你能主动投案自首,我们表示欢迎,希望你能如实交待(犯罪)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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