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船舶碰撞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的司法解释
时间:2010-05-19 09:22 来源: 点击:次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范船舶碰撞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该《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舶触碰引起的侵权纠纷,依照海商法第八章的规定确定碰撞船舶的赔偿责任。非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舶触碰引起的侵权纠纷,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触碰船舶的赔偿责任,但不影响海商法第八章之外其他规定的适用。
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碰撞船舶互有过失造成船载货物损失,船载货物的权利人对承运货物的本船提起违约赔偿之诉,或者对碰撞船舶一方或者双方提起侵权赔偿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碰撞船舶船载货物权利人或者第三人向碰撞船舶一方或者双方就货物或其他财产损失提出赔偿请求的,由碰撞船舶方提供证据证明过失程度的比例。
- 上一篇:海上侵权关系(碰撞包括间接碰撞――浪损)
- 下一篇:船舶碰撞中的证据规则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