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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停车场内爱车被刮 到底谁来担责
时间:2018-04-03 14:21 来源: 北青网 点击:

收费停车场内爱车被刮蹭,肇事车逃逸。为了寻找肇事车,当事人梁女士多次与停车场方面交涉。几经辗转,梁女士查看了当日停车场内的监控录像,监控拍到一辆白色轿车明知肇事却扬长而去。" 如果找不到肇事车,那么应该谁担责呢?" 记者采访见证了梁女士寻找肇事车的曲折过程,眼下虽然事情有了阶段性的进展,但梁女士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
事件:停车场内车被撞 肇事车逃逸了
4 月 1 日上午 8 时许,梁女士开车去医院探望住院的老人,她将车停在了千山路上一家医院的院内停车场里。梁女士说,一个小时后她回到车内拿病人资料,这时发现前车头被刮了。车头部有几处明显的划痕,大灯上也有划痕。爱车被刮蹭,在现场梁女士却没有找到肇事车。
梁女士说,自己的车损程度不轻,维修费用预计在 2000 元左右。" 医院停车场是收费的,停车场方面应该配合我寻找肇事者。" 说起自己当天的经历,梁女士几次叹息。当天,她为了查找肇事车与停车场方面多次交涉,但停车场方以只有警方才有权利调取监控为由拒绝向她提供监控内容。无奈之下梁女士只能到辖区交警大队报案。
几经曲折,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梁女士在事发第二天终于看到了当日停车场内的监控录像。她看到是一辆白色的轿车离开倒车时剐蹭了她的车,当时一位路过的老人看到了这一幕,还拍了拍肇事车进行提醒,可意识到蹭了别的车,肇事车上始终没有下来人,只是副驾驶位置的车窗摇下来,一位女士朝老人摆了摆手,随后肇事车离开了停车场。
追问:" 如果找不到肇事车,应该谁担责?"
目前梁女士已将相关证据提交给了警方,由交警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 如果找不到肇事车,应该谁担责?" 采访中梁女士也不禁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其实在停车场内车辆被剐蹭,肇事车逃逸这并不是个案。记者采访身边多位车主,很多人都表示有过停车场内被刮蹭的遭遇。车主孙先生说,数月前他的车停在了一家商场前的停车场里,取车时发现车门的位置被刮了,可在与停车场方面交涉时,对方却以 " 只提供停车场地,不承担看管责任 " 为由拒绝担责,孙先生只能无奈的选择自行维修。
标签 合同法 索赔 辽宁 ZAKER 新闻
" 若停车场愿意配合调取监控还算好的,那也需要耗费大量精力,何况大多数停车场不愿意配合,更不愿意担责,如果小刮小蹭大多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有车主说。记者了解到,有的停车场为了自保,甚至还会在停车场旁边立上 " 免责声明 " 的牌子,以此来推卸责任。那么在法律关系上,车在停车场内被剐蹭,到底应该由谁来担责?停车场是否有看管义务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牟飞律师认为:本事例中,梁女士的车在医院收费的停车场里被刮碰,除了侵害行为人要承担责任外,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收费单位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收费单位有义务保障车辆安全不受侵害。停车场既然收取停车费,理应提供相对应的管理义务,若停车场无法证明自己履行了监控全覆盖、工作人员按时巡查等管理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刮碰车主车辆的侵权行为,对于涉案车辆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停车场在向车主赔偿后,可向刮碰汽车的实际侵权人索赔。牟飞律师建议梁女士应积极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车辆的受损照片以及在与停车场交涉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可以先行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凭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部分停车场张贴 " 免责声明 " 是否有效?
针对部分停车场张贴类似于 " 本停车场只提供场地使用,不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汽车擦碰问题,本停车场概不负责 " 的声明,牟飞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交了停车费,就与停车场达成了保管合同,出现损失,收费部门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停车场的类似提示,可视为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其内容在于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车辆因停车场的保管不善而损伤,停车场不能因为贴有免责字样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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