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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劳务承诺只能打水漂?凭录音等证据仍可追
时间:2017-05-25 09:18 来源: 南方日报 点击:

  南方日报讯 (记者/泠汐 实习生/黎思瑜)“辛苦几天做出的东西拿不到回报,感觉自己被坑了。”近日,广州市民刘先生爆料称,他和同事马小姐为一名客户做完设计后,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务费遭到客户否认,如今打了“水漂”。
  3月2日,经朋友介绍,刘先生和同事马小姐开始为一间名为“德鹰家居”的淘宝家具店做品牌形象设计。刘先生称,双方曾会面商谈设计细节,口头约定先由刘先生提供一份基本模板,待客户满意后再继续合作。若不满意,模板劳务费照常支付。当时,双方约定的模板劳务费为1.5万元,
  3月13日,刘先生等人做好模板并现场交给客户。“客户首先表示满意,但我们报出劳务费全价后,客户觉得要价太高。”刘先生说。随后,客户再没提出继续合作,也没有结算模板的劳务费。
  而刘先生从介绍人处得知,客户已经找了另外一家公司完成设计。
  记者拨打了“德鹰家居”负责人徐先生的电话。对方称:“我是个生意人,这东西我觉得不好凭什么要给钱?我从来没有答应过支付模板的费用,绝对没有。”
  “这次的工作是朋友介绍的,因此客户给了口头劳务费承诺后,我们就信任了对方,没有签署合同也没有留相关证据。没想到吃了亏。”刘先生说。
  针对此类情况,记者询问了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锋。冯世锋说,若双方曾约定过模板是有偿的,客户仍不予支付劳务费,则客户存在违约行为,可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追回欠款。
  冯世锋提醒,双方针对劳务费的口头约定也有法律效力。为了证明确实存在约定,设计方一定要妥善保存录音、微信截图等证据,或找到曾在现场的证人做证明。“即使双方约定过服务是有偿的,但没有确定劳务费的具体金额,也可以凭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推定客户违约后,仍可通过价格核算的方式,要求客户将一定金额的劳务费返还给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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