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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取名“人民发院”被工商局责令改名
时间:2013-07-25 08:5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店招改名前。
店招改名前。

    名字有点扯,这家小理发店外观极不起眼,但其店名“海娃子发院”却十分扯眼球。

    店主杨某表示,在工商部门出具整改书的第二天,自己就将名字纠正了过来。

    在巴中市恩阳区一条街道上,一家理发店为了提高知名度,竟然打起擦边球,为理发店冠以“发院”二字。近日,经媒体报道后,恩阳区工商部门介入,这块挂了三年的招牌被摘下。

    店招挂了三年 店主不知要审批

    在恩阳区街道,这家小理发店外观极不起眼,但其店名“海娃子发院”却十分扯眼球。

    这家店是罗女士的孩子开的。罗女士说,理发店开了三年,店名是娃娃(海娃子)取的。当被问及该店名是否通过工商部门审批时,罗女士有些惊讶:“开个店还要审批?我们不晓得这些规矩哦。”罗女士认为,店名不会对人产生误导,凡是读过书的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明明就是出风头,提高知名度嘛。”街道居民们说,大家看后都会会心一笑,但感觉还是有些不妥。奇怪的是,店招就这样挂了三年,没有哪个部门过问。

    工商介入“发院”更名

    近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看到,原来引起争议的店招已经回归“本来面目”,由“海娃子发院”变成了“海娃子造型”。

    店主杨某表示,当时取名时未注意到广告语的相关规定,既然被质疑有问题,更改也就理所应当了,在工商部门出具整改书的第二天,自己就将名字纠正了过来。

    恩阳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张超介绍,他们注意到了媒体的报道,随即就进行调查了解,认为该店招违反了个体名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经营业主限期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细化监管内容,对经营业主之前忽视的店招字号进行规范和引导,增强业主合法经营意识,免类似现象再度发生。

    无独有偶 法院旁理发店取名“人民发院”

    2008年11月,广安市一家新开业的理发店,为了标新立异,居然取名为“人民发院”。工商部门两次前往该理发店,要求该店立即整改这种不标准店名。然而老板却又玩起了花招,把“人民发院”更改成“人民发愿”。工商部门第三次前往处理时,这家理发店才准备另外换个名字“人民发艺”。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能含有下列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的;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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