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目睹两小孩溺亡未相救 被以故意杀人罪刑拘
时间:2013-06-27 09:2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据《钱江晚报》报道,浙江台州23岁男子张某,眼看两名小孩在眼前溺死没有出手相救,而理由是怕被家属赖上讹钱。近日,张某已被玉环县公安部门以“故意杀人”刑拘。
带孩子上山摘杨梅遇意外
5月18日中午,张某在玉环县坎门街道双龙村的一口水塘里钓鱼,有十多个孩子要跟他一起玩,他就决定带他们上山摘点杨梅吃。跟张某上山的,是10岁女孩小丽和12岁男孩小江。可没爬多远,张某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呼叫声。“有人掉下去了!”
张某转身一看,是女孩从旁边的斜坡滑了下去,掉进了下面的一口蓄水坑里。据目测,水坑长约5米,宽约2米,水底很浅,估摸着也不会超过1米5。
张某连滚带滑,赶紧摸到蓄水坑边上。他是个游泳好手,下坑救人完全没难度。
“哥哥,你快救救她吧!”在一旁的小江直掉眼泪。“万一我去救,她的家人也怪到我头上,要我赔钱咋办?”想到这里,张某决定不管了。
看着两孩子淹死后绕路跑了
小江见他迟迟不出手,急得自己跳下水去救人。但小江也不会游泳,最终和小丽一起淹死在蓄水坑里。
见两个孩子都沉入水里没了反应,张某赶紧绕到另一条小路逃跑了。
5月19日,小江的家人报案。很快,民警就在蓄水坑的位置发现了两个孩子的尸体。根据其他小朋友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了张某。他承认当时有所顾虑没有出手相救,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问:“一个是滑下去的,一个是自己跳下去的,跟我没什么关系吧?”
近日,玉环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进行刑拘。办案的张警官告诉他:“一方面,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只有你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你带去玩的,所以你有看护照顾他们的义务;另一方面,这个水坑并不深,你会游泳,有能力去救,结果却见死不救,最后导致两个孩子死亡。所以,这就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听完这些,张某后悔得不得了。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