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眼球 路人纷纷驻足围观
昨日上午,沙湾路110号某化妆品店铺前面放着一台电视机,无论是顾客还是过往行人都会驻足,饶有兴趣地看上好几分钟。电视机旁边贴着一张“悬赏通缉”的告示,上面写着“某连锁店因屡次发生失窃事件,总部特于各店内安装防盗监控系统。今拍到窃贼偷窃全过程,公而告之,警醒世人防范,如有知情者提供线索,必有重谢”字样。
该化妆品店店长杨泽说,该店两个月前开业以来,已连续发生六七起被盗事件,被盗物品价值2000多元,总部于是在一个月前在各店安装了防盗监控设备。本月11日,店里清点货物时,杨泽发现有货物被盗,遂调出监控录像观看,结果发现两小偷行窃过程被完整录下。于是,杨泽把两女子行窃过程刻成光盘,面向大众,公然在店门前循环播放小偷的行窃过程。
录像中 小偷面目清晰可辨
在杨泽播放的监控录像上,记者看到了小偷行窃的全过程:本月9日晚7时9分30秒,两名20岁左右的时髦女子走进店里。一女子戴红色帽子,穿黄色衣服,下穿牛仔裤和运动鞋,挎着黑底白边的挎包;另一长发女子,上穿黑背心和青绿色毛衣,下身穿牛仔短裤和黑色短靴,挎黑色挎包。两人进入店内东瞧瞧,西望望,并拿化妆品试用。晚7时10分30秒,黄衣女子趁营业员不注意,来到“Za”专柜前拿了一盒化妆品迅速放进挎包,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看其他商品。晚7时13分30秒,黑背心女子来到欧珀莱专柜前,作出查看的样子将化妆品重新摆放,然后拿了一盒藏进包里。两人随即离开该化妆品店。
杨泽说,黑背心女子重新摆放商品是为了不被马上发现,因此直到11日他才发现货物被盗,被盗的物品一盒是“Za”真皙美白面霜,价值118余元;另一盒是欧珀莱液用赋活液,价值165元。
监控录像上两名“时髦”小偷面目清晰,引得围观群众的议论。“这种人活该,就是要曝光,丢她的脸。”有人气愤地说。不过也有人对杨店长的行为持怀疑态度:“虽然小偷行为可恨,但这样公然放映人家偷窃的过程不是很合适,况且录像里还有其他顾客。”
杨店长称,在放映前,他已特意把光盘拿到电脑城对其他顾客做了模糊处理,因此录像中只有两名女子的行窃过程是清晰的。杨店长表示,他已向沙湾路派出所报案,并将录像资料交给了派出所。
○律师说法
店方涉嫌侵犯小偷肖像权
公映小偷行窃过程是否合适呢?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跃帮表示,店方这样做涉嫌侵犯小偷的隐私权、肖像权,会伤害到小偷的人格尊严。“两名女子行窃是违法的,店方将其录像‘公映’也是违法的,两件事情应该分开来看,不能说别人是小偷,就可以侵犯她的肖像权。”于律师建议商店在技术设施上加大力度,从而从技术上防范偷窃行为,或者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
本报记者 郑刚 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