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报记者 单淼
粗心的长途客车司机在车上数钱,并将钱放在饮水机下的箱子里,被一名乘客盯上,该乘客趁司机在疏港路加油站下车加油时将钱偷走,并下车逃往开发区,而这名乘客在第二天就将8万元存入自己的账户。账户突然多了8万元,这也成了他被抓获的关键证据。昨日记者获悉,西岗区法院对这起发生在长途客车上的盗窃案做出一审判决。
乘客起贼心偷走结算款
2007年10月30日,敖汉至大连长途客车司机胡先生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当日18时许发现放在敖汉至大连长途客车辽B15044车上饮水机下面储物箱里的结算票款人民币102407元丢失。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发现嫌疑人为一青年男子,该男子由阜新市乘车至大连,在凌海服务区换乘该大客车(敖汉至大连长途客车),车至大连疏港路的中石油加油站时,从车上的监控录像看到是一个男乘客将储物箱内的钱偷走并在加油站下了车。发现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至阜新市查找,经过一天的工作,将黑龙江人李亚和的身份查清,并得知李亚和正在大连开发区。2007年11月1日14时许,民警在大连开发区将李亚和抓获。经讯问,被告人李亚和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盗走巨款次日存进自己账户
李亚和自称,在客车行驶途中,曾看见司机兼售票员胡先生数钱并将票款放在了客车饮水机下面的储物箱内。李亚和趁机从饮水机的储物箱里把装钱的塑料袋拿出来放到背的挎包里,然后就在加油站下车了。一共是人民币102400元左右,10捆一万元的,面值都是百元的,还有2400元散的面值也是百元的,还有几块零钱,钱用报纸包的,还有一张纸和一个白色信封,信封里什么也没有,这些东西都放在一个白色塑料袋里。10月31日在开发区一家中国邮政储蓄所用自己的卡把偷来的钱存了8万元,剩下的22400多元钱放在身上。李亚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罪的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但辩解称,盗窃时不知道里面能有这么多的钱,请求从轻处罚。
盗窃数额巨大判处十年徒刑
案发后,赃款被追缴并已返还被害人。
西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亚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亚和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赃款被追缴并已返还被害人,故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处李亚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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