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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假结婚窃“妻子”家人钱财 判4年徒刑
时间:2007-12-10 09:51 来源: 点击:

  青年假冒老总盗窃 被判处4年徒刑

  谎称自己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与他人办理假结婚证,借机盗窃“妻子”娘家人钱财。綦江县的青年吴某耍小聪明设障眼法,最终搬石头砸自己脚。昨日,北碚区检察院透露,吴某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已经被北碚区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

  办假结婚证应付闲话

  “那么年轻,被判了4事年刑,真的是划不来。”今年26岁的吴某,在知情的綦江老乡眼里,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人生的旅程肯定不会出现拐点。

  2006年5月,吴某来到北碚区打工,希望能够挣钱改善生存环境。在打工过程中,他认识了40岁的已婚妇女汪某,并与之发生了婚外情。一个月后,两人相约互广州去打工。

  一个月后,汪某的丈夫因病逝世。于是,两人一起回到了汪某的家乡—北碚区复兴镇。之后,开始同居。双方一直不提结婚之事。“住在一起那么久了,为什么不结婚呢?”面对村里人的闲言杂语,两人最后到贵州遵义去办了一张假结婚证。

  见钱眼开成“内贼”

  那张假结婚证,后来成为吴某作案的合法掩护工具,进出汪某的娘家亲戚顺利成章。为了证明自己是有“身分”的有钱人,吴某向汪某的娘家人吹嘘自己是某集团公司的老总,并出示了伪造的印章和证件。缺乏法律意识和辩别能力的汪某娘家人信以为真,真的以为汪某找了一个好丈夫。

  事实上,自从进入汪某娘家人的第一天起,吴某就寻思如何当“内贼”捞取不义之财。半年之后,机会终于来临。 今年3月12日,汪某原来的公公刘某,想去复兴镇农业银行存3000元钱,但因为没办理过存款业务,所以请吴某帮忙。

  早心计的吴某在帮刘某办理存款业务的过程中,记住了刘某农行卡的密码。6天后,吴某去刘某家耍,见到只有刘某的妻子在猪圈喂猪,就溜进刘某的卧室并偷走了这张卡。

  当天下午,吴某从一自动取款机取走了1200元,随后,又溜回刘某家中把卡放了回去。吴某把偷来的钱用于赌博和吃喝,很快就挥霍一空。见刘家人一直没发现存款被盗取,吴某又以同样的伎俩分两次从刘某的农行卡盗取了1780元。

  受到惩处后悔不及

  连续三次作案都没有“栽水”,吴某的胆子越来越大,自认为自己手段高明,完全忘记了“久走夜路必撞鬼”的道理。

  今年5月初,汪某的母亲生病,住在其二哥家。吴某和汪某前往看望。5月6日晚上,吴某乘屋里没人,便在汪某二哥的家中翻箱倒柜寻找财物,并找到了一张存有3万、一张存有1.5万元的存单两张。

  第二天上午,吴某找到汪某的父亲,谎称他在广东的生意伙伴给他打了笔钱过来,要转到汪某二哥的帐户上,所以要用一下汪某二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汪某的父亲相信了他。

  随后吴某和汪某来到了某农村信用社,吴某借故支开了汪某,并利用汪某二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将一张三万元存单里的钱全部取出,另一张由于设有密码而没有盗钱成功。

  当吴某回到汪某家中的时候,汪某的二哥已经在等着他了,称家中失窃了两张存单,怀疑是吴某偷的。吴某抵赖不掉,承认了偷钱的事,并假意打了个电话,谎称自己的叔叔会在第二天送3万元钱到解放碑。5月8日上午,吴某和汪某兄妹来到解放碑,吴某趁上厕所的机会逃跑了。

  6月9日,公安机关在重庆北站候车厅将意欲逃往外地的吴某抓获归案。落入法网后,吴某后悔不及。

  张侃睿 重青报记者 李天春 实习生 李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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