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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以调查企业污染为名勒索被拘留
时间:2007-11-21 09:03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11月20日,记者从赤水警方获悉,几天前在赤采访的2名“记者”,涉嫌是以调查“企业污染”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记者,被警方拘留。

据警方介绍,涉案的两名四川人,一人姓杨,一人姓杜。11月13日,杨某和杜某驾车来到位于复兴镇的赤水市某电石厂。在厂外,杨某拿着数码相机东照西照,随后,两人进入企业厂区,杨某对企业的烟囱等一些排污设施继续拍照……

保安发现企业厂区突然出现“不速之客”,经上前询问才得知是来调查污染的问题的四川某报社的“记者”。保安立即向办公室反映。办公室王主任出面了解情况,杨某声称已经在赤水市政府和宣传部门报到同意后来采访调查的。但由于杨某没有出示记者证,遂向复兴镇派出所反映。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杨某出了一本“采访证”和“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由于无法核其身份,派出所将杨某的发有关证件送宣传部,宣传部门审查发现,所谓的“记者证”并非新闻出版曙规定的统一样式记者证因对其“记者”身份有怀疑,当天,这两人被移送刑侦部门。

经过调查,杨某交待称,他2006年进入报社专题部,主要从事广告业务。因想到一些私营企业在环保方面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于是想到“曝光” 要挟的方式来敛财。

杜某称,他是今年8月,经人介绍,以每天100元的报酬雇来开车的,租来“采访”。杨某交待,一般打电话给企业,很多企业老板都会很“懂事”给他一点现金。拿到钱后,他们就离开了。

据交待,从今年8月以来,两人先后在四川省成都、泸洲、宜宾、南充、广安、广元、绵阳、内江、自贡、攀枝花,重庆永川等地对一些私营企业老板进行敲诈勒索40余起,已交待的涉案金额有2万余元。

目前,两人已被赤水警方行政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肖艳 李旭 本报记者 陈晓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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