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二环路洒油司机被公诉
时间:2007-09-16 09:59 来源: 点击:次
资料图片:遗洒路面正在做清理。
本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记者从西城区法院获悉,二环路洒油案被告人史某被公诉至西城区法院。检方指控史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06年12月17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史某违反规定,在未关闭油罐车总闸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白色小解放油罐车,在本市西二环主路由北向南行驶。油罐车行驶至本市西城区官园桥附近时,油罐车输油管断裂,油罐内柴油遗洒在二环路主路路面上,遗洒面积共计10200平方米,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并引发多起交通事故,17辆机动车在事故中毁损。同时,遗洒的柴油造成二环主路相关路段路面结构松散,出现坑洼,道路使用年限下降,维修道路费用增加,经济损失高达90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史某自行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史某驾驶油罐车将柴油遗洒于公共道路,引发多起交通事故,并造成城市道路毁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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