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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抢公交座位将人打伤被判拘役3个月
时间:2007-09-07 09:24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李思)为争抢公交座位,张某与他人大打出手,并将对方鼻梁砸骨折。近日,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今年5月3日晚5点多,张某与妻子杨女士乘坐801路公交车时,因争抢座位与另一名乘客康某发生口角。一番言语不和后,双方大打出手,张某一拳砸向康某的脸部,造成对方的鼻梁和上颌骨骨折,经鉴定已构成轻伤。康某拨打110后,警方抓获了张某。在法院审理期间,张某经调解赔偿了康某损失2万元。

  法院认为,鉴于张某积极赔偿,故对其作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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