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8月18日讯 李元香的生命之路终止在离家500米的地方。14日清晨,她被发现躺在广州增城中新镇中福南路边,随后在医院中死亡。这宗起先被当做交通事故处理的事件,因为一个不肯出面的目击者提供的证词,有可能变成一起因摩抢致死的刑事案件。
长途返家路边遇难
8月14日清晨,39岁的李元香从湖北荆州老家一路赶到丈夫涂友才打工的增城中新镇。拎着大包小包的李元香没能走进家门,她倒在离家500米的一个“Y”形路口。
涂友才说,8点多交警电话通知他,妻子遇车祸去世,然后他赶到殡仪馆。他说,事后派出所曾将调查笔录给他看,现场附近一餐馆老板证实,当天早上6点50分,其听到马路上传来一声响,他跑出去时看到2男1女倒在路上,旁边是一辆歪倒的摩托车,2名男子从地上爬起来,迅速跳上摩托车跑了,女的则再也没有起来。
李元香死于“特重型颅脑损伤”,事件被当做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交由增城交警队事故处理中心处理。
遭遇摩抢横死?
涂友才说,第二天,一个朋友刘某来看望他,无意中提及,有人看到李元香死前遭到两个摩托仔抢劫,挣扎中三人一齐倒在地上,李元香头部遭重创,刘某还告诉他目击者的姓名、住址。但涂友才拒绝向记者提供目击者的相关信息。
涂友才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警方。涂友才说,本来以为这件事可以迅速立案,没想到刘某提及的这个证人面对警方询问,只承认看到死者和两个男子一同倒在地上,未看到抢劫过程。涂家人分析,其可能怕遭报复。缺乏关键证人证词的支撑,李元香的死只能被认为是一件交通意外,涂友才说,这等于让妻子白死了。
昨日下午,记者以涂友才朋友的身份联系上刘某,他再次强调自己亲耳听到过朋友描述当天李元香被抢的过程,并已在派出所作笔录,但此人不肯出面作证,他也没有办法。中新镇派出所也表示,此案的性质还没有最后认定。一名退役警官告诉记者,目击者的证词对案件的定性起着关键作用,其他人的转述只能作为进一步调查线索,不能作为证据。(记者方舒阳方谦华 实习生宋欣欣钟锐钧刘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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