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刚半年 一月作案5起 一歹徒获刑20年
时间:2007-08-16 15:08 来源: 点击:次
一男子刚刚刑满释放半年,又在一个多月内,实施盗窃、强奸、抢劫,作案5起。日前,该男子被本市汉沽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武某是河北省唐山市农民,34岁。2001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3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7月3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中旬一天夜里,武某在本市宁河县芦台镇某村大车店内,窃得黄鼠狼皮50余张、水耗子皮21张,价值5000余元。
今年1月11日16时许,武某从家中打车来到汉沽区,骗乘一女司机驾驶的夏利出租车,行驶至汉沽农场一养虾池附近,殴打女司机,抢走其现金300元及手机一部。
1月20日20时许,武某在本市宁河县某饭店门前,骗乘一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行驶至汉沽区杨家泊镇某村葡萄地附近,殴打女司机,并欲对其实施强奸,由于此时有人途经此地,武某抢走女司机手机后逃离现场。
1月21日14时许,武某在宁河县贸易开发区附近,骗乘一女司机驾驶的电动三轮出租车,行驶至汉沽区杨家泊镇某村村北棉花地,殴打女司机,抢走现金115元及手表一块,又以语言威胁将其强奸。
1月22日16时许,武某在宁河县酒厂附近,骗乘一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行驶至汉沽区杨家泊镇某村北侧果树园附近时,突然扼住女司机颈部,将其拖拽至果树园空房内强奸,并抢走现金28元。
武某后被查获归案。
法院判决:武某犯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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