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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赃款购买耳环送给女友 两人成双成对入狱
时间:2007-07-17 10:21 来源: 点击:
  晨报讯(见习记者程艳通讯员曾群)明知是赃款购买,情人还是开心地接受了男友的钻石耳环,还帮助保管赃款。近日,这对鸳鸯双双入狱。

  2006年3月18日凌晨1时许,24岁的詹成约其同乡詹云去东湖林语小区“逛逛”,詹云在楼下望风,詹成翻进二楼一住户家中盗走2.2万元现金及价值1.5万元财物。随后,詹云分得赃款5400元。

  当天,詹成自称“发了财”,带着情人胡某去购物,詹成大方地送了一对钻石耳环和铂金钻石吊坠给胡某,胡某随后得知首饰是赃款购买,还是很开心地接受了詹成的“心意”。

  2006年6月14日凌晨1时许,詹成又叫上张蒙翻墙进入东湖林语小区,张蒙望风,詹成入室盗取2.2万元现金及电脑等物品。事后,张蒙分得赃款5000元。詹成将2.2万元赃款交给胡某,胡某以“保管”的名义,将赃款存入到自己的账户中。

  2006年7月28日,詹成等一伙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近日,詹成以盗窃罪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情人胡某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审理』

  东湖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詹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胡某明知詹成交给自己的钱是犯罪所得,仍然将赃款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出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武汉晨报)
(责任编辑: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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