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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业主家中失窃 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赔7万元
时间:2007-07-13 10:08 来源: 点击:
  时代商报讯 (记者 朱洲 通讯员 王艳锋)家中失窃,沈阳一小区业主竟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索赔7万余元被盗损失。

  业主的理由是:“既然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承担安保责任,业主家中失窃就是物业公司失责,物业公司应该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

  昨日,这起沈阳首例业主因失窃状告物业案,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小偷累了还喝两罐饮料

  “客厅灯开着,屋内几乎所有存放物品的地方都被翻过,小偷偷累了还喝了两罐饮料。”

  彭军(化名)家住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绿景家园。今年2月13日,彭军和妻子回河北老家过年。2月23日下午返回家中时,彭军发现家里被盗。经警方勘查,小偷是从楼道缓步台的窗户翻上3楼阳台外侧,砸碎阳台玻璃入室。经清点,彭军发现自己丢失了笔记本电脑、相机、项链等40余件物品,损失达7万多元。

  业主:索赔7万被盗损失

  让彭军想不通的是,自己家处于小区的中心位置,且房间把西山,阳台窗下即小区主干道,是物业保安巡逻必经之处。然而,案发过程中,小区保安并没能及时发现阳台窗玻璃被砸碎的异常情况,这让彭军非常气愤。“我已经及时足额交了物业费,物业就该向我提供各种物业服务,这其中就包括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行防护的安保义务。正是由于小区物业疏于安保,才使自己家中进贼,我的损失应由物业赔。”彭军称。今年5月,彭军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索赔7万余元的被盗损失。

  物业说法:业主也有责任

  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业主彭军的被盗损失如何认定?昨日,双方围绕这些焦点展开庭审辩论。
(责任编辑: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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