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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司机倒车撞死清洁工 被判刑16月停牌5年
时间:2007-07-11 09:42 来源: 点击:
  人民网7月1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去年东涌富东恏街市发生的倒车致命意外,中年运菜司机承认在视野完全受阻的情况下,倒车撞死女清洁工,他透过律师求情时表示,愿藉监禁让自己痛定思痛。裁判官指事件非意外,全因被告懒惰、贪方便造成,昨于荃湾裁判法院被重判入狱16个月及停牌5年。

  被告:入狱良心好过些

  身形肥胖的被告,昨由妻子及多名亲友陪同到庭听宣判,他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各人听取判刑后纷纷落泪。

  控罪指被告谭锦明(47岁),于去年11月8日在东涌富东恏(万有)街市货物上落区,危险驾驶轻型货车引致伍金容(47岁)死亡。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对自己不负责任及危险的行为,导致意外发生深感悔意及情绪低落;他明白其过失造成人命损失,是法律惩罚都无法弥补的错误,他对停牌及监禁均无异议,并表示入狱会令他良心好过些,另透过律师向死者家人致歉,承诺有生之年都不会再驾驶车辆,重犯机会低。

  承认倒车前无留意路面

  辩方续称,近年倒车致命意外有上升趋势,但驾驶者的意识未有因而提高;被告倒车时虽有响警号、车速不高,但他未有留意路面情况就倒车,是缺乏危机意识及鲁莽的表现;另肇事现场的平台约0.7米高,一般人都可跨越,唯死者未能就被告突如其来的倒车而作出实时反应,可幸的是被告已购第3者保险。

  考获车牌21年的被告有两次交通定罪记录,可见他非一名不负责任的司机,案发时无受酒精影响;辩方要求法庭将量刑起点定作9个月,以让被告出狱后再参与11月份的区议会选举投票。

  官斥鲁莽驾驶危及行人

  裁判官苏文隆判刑时表示,死者要求被告将车辆驶前让她工作,但被告在不足5分钟内,在视野受阻的情况下就倒车,直斥被告只要合理想一想,就知道死者极可能仍在车尾位置;苏官续称,虽然法例无要求密斗货车要聘跟车工人或在车尾设闭路电视,而且司机或会因留意闭路电视而分神,故再先进的科技,若司机鲁莽都是于事无补。

  裁判官指,一般人在停车场的警觉性较低,作为司机应更小心观察路面情况,而被告的驾驶态度严重影响行人安危,判刑是唯一合适的刑罚。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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