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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少年流窜广州各中小学附近抢劫学生 作案18宗
时间:2007-07-10 09:40 来源: 点击: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判9名未成年犯,上百在校学生参与旁听。新快报记者 夏世焱/摄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判9名未成年犯,上百在校学生参与旁听。新快报记者 夏世焱/摄

  17岁头目判监13年

  9少年流窜广州各中小学附近抢劫学生作案18宗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丘亮

  9名少年在短短7个月里,结伙抢劫中、小学生18次,这群在中小学校附近猖獗活动的“少年团”一度令学生们上学、放学都胆战心惊。昨日上午,越秀区法院对该未成年犯罪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第一被告、年仅17岁的岑某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连主审法官都感叹:“我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十年了,这是最大的一宗。被告人数最多、抢劫次数最多……”

  为抢手机砍伤学生

  据越秀区法院审理查明:岑某杰、叶某鹏等9名被告都是家住广州的少年,作案时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4岁。除一人读过高中,其他都是初中文化,其中还有两人是在校学生。

  在2006年2月至9月期间,他们时合时分,以言语威胁、殴打、持刀伤人等手段,先后18次抢劫中、小学生。他们一般在天成路、百灵路、西华路、六榕大厦、人民北路等地段的小学、中学附近流窜作案,抢劫的目标除了现金,还有手机、MP3甚至包括羊城通卡。得手之后他们就换钱下饭馆、唱K挥霍干净。在尝到甜头后,他们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干得比较顺手,一天连续作案几起。

  最严重的一起抢劫发生在2006年9月13日下午1时许,岑某杰、叶某鹏等8人在广州市诗家里3号二、三楼梯间,抢劫学生小梁的现金3元、一部手机、一张羊城通;抢劫学生小骆的现金10元、地铁卡1张。在抢劫过程中,岑某杰、莫某恒持刀将小梁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涉案18宗被判13年

  法院最后查明岑某杰涉案十八宗,涉案金额13982元;叶某鹏涉案十三宗,涉案金额16412元;彭某丰涉案九宗,涉案金额6317元;莫某恒涉案八宗,涉案金额10511元;杨某彬涉案四宗,涉案金额4799元;陈某权涉案三宗,涉案金额1445元;胡某杰涉案三宗,涉案金额4197元;黄某期涉案一宗,涉案金额916元;李某进涉案一宗,涉案金额916元。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岑某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叶某鹏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00元。彭某丰等其他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9年至2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和90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金。

  主审法官他们实在是做了太多次案了

  “我审未成年案件审了十年,这是最大的一宗。被告人数最多、抢劫次数最多……”夏法官告诉记者,本来检察机关起诉该团伙实施的抢劫有38宗之多,因为证据不全,最后法院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只认定了18宗。“他们实在是做了太多次案了,如果不是因为还未成年,第一被告不可能只判13年。”

  在宣判结束后,夏法官以此案为例向旁听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他对9名被告说:“这是一个最简单的一个道理:做错了事情就要受罚。所以,你们不要用怨恨的目光看着我。看一看你们的父母,现在最最痛心的就是你们的家人。年轻人啊,现在你们觉得和家人在一起没什么,等到你们老了,才会觉得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多么的珍贵!”

  主审法官的一番话让在场的许多父母潸然泪下,坐在被告席上的第四被告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律师这些父母根本无暇教育孩子

  宁位梅律师是岑某杰的辩护律师。她在查看案卷时发现这些少年中有好几个是单亲家庭,而且普遍生活比较艰难,有的父母在外地做小生意,除了给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资金,父母根本无暇教育孩子。记者也发现其中一名少年的父母因为在外地工作,孩子的宣判都没办法参加,由孩子的大伯来听判。

  宁位梅律师还透露,这些孩子里只有一个孩子家庭环境很好,父亲是做房地产生意,母亲是茶叶商人。他每天能拿到20-30元的零用钱。当他被问到为什么抢钱的时候,这个孩子回答竟然是:找刺激、无聊。

  此外,宁律师分析这些孩子抢劫的直接动机一般是上网打游戏。他们大部分都喜欢上网打游戏,没钱上网时就萌生了抢劫的念头。追求物质也是犯罪的一个动机,2006年9月13日那次持刀伤人抢劫的起因就是他们想抢钱去买两部迷你型摩托车。

  新闻链接

  为上网8少年结伙抢劫

  肇庆端州警方今年4月打掉一个由8人组成的青少年抢劫团伙,他们年龄最大的不过17岁,最小的也只有14岁多,而他们的作案动机竟然是为了“找钱”上网。这伙人多为晚上作案,作案地点经常选择在网吧和一些学校附近。

  经审讯,这8名参与抢劫的青少年平时没心思读书,家里父母经常吵架,从来都不管他们,他们在网吧玩时认识了同伙后便开始结伙抢劫,抢来的钱都用来在外面吃饭和上网。

  少年团伙持假枪劫宝马

  吴某、刘某和陈某三名十四五岁的少年,只读到初中或小学就辍学了,平时和一帮年龄相仿的少年结伙“做事”。他们三人通过网络认识后,2004年10月起合伙多次持械抢劫。他们结伙手持仿真手枪、匕首抢劫价值百万宝马车并将车主劫持到汕头后实施暴打抢劫。去年9月,白云区法院以抢劫罪作出一审判决,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刘某和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及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新闻背景

  全省平均每小时判处一未成年犯

  据新华社电 2007年6月4日,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据悉,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却依然十分严峻,犯罪人数继续呈上升趋势。2006年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比上年增长2%,达8824人,平均每个小时就有一人。据悉,为了扩大“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的覆盖面,省预防办争取明年在各地级市全面开通该热线。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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