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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故意纵火烧毁国营林场被判无期
时间:2007-07-07 09:56 来源: 点击:
  中新网7月6日电 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在安泽县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该县府城国营林场放火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许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军系安泽县和川镇和川村人,今年4月11日下午6时许,该被告人在府城国营林场林区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后被人劝阻,因其父得知后加以训斥、殴打,便心生不满。

  当晚7时,被告人离家出走,在长达20.3公里的林区山路上,随意点燃路边杂草和松针,当发现有人上山救火后,仍继续沿路放火共计34处之多。经鉴定,本次火灾过火面积862.5公顷,受灾森林面积98公顷,受害森林蓄积6615立方米,林木损失计198.45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军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鉴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故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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