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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收“保护费”获刑
时间:2007-06-21 08:56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胡柳)陈建国等三名湖南省农民,以“同乡会”名义向开诊所的老乡收取保护费。昨天,三人分别被东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4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36岁的陈建国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去年8月,陈建国和弟弟陈向阳、来京打工的老乡陈永忠等人,以开“同乡会”名义将在京开诊所的湖南老乡召集起来,要求这些诊所按照每日诊费5%的比例缴费。对不缴纳的,该团伙成员就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影响诊所的正常经营。迫于压力,多家诊所的经营者,在一个半月内缴纳了数目不等的“保护费”,共计22990余元。去年9月,三人被东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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