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女扮男装一年半 盗用胞兄身份偷窃获刑(图)
时间:2007-06-15 09:13 来源: 点击:次
案件昨(13日)提堂。一头短发的女被告吴俊薇(现年18岁),昨日身穿粉红色恤衫出庭,无论样貌、声线或打扮都像个小男生。她否认使用他人身分证、误导警务人员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案件8月17日开审,控方将传召4名证人,包括被亲妹冒充身分的被告胞兄吴俊荣。
据曾经在法庭跟被告接触的人形容,被告对上一次出庭,无论样貌、声音、打扮及行为均与男孩子无分别,因此得悉被告是女性后,感到十分惊讶。
以哥哥身份证见工 永安聘用
控罪指出,被告于2005年6月10日在北角英皇道东达中心4楼,无合理辩解而使用其兄吴俊荣的身分证,于今年1月6日在中环海旁警署内误导邓姓警员,声称自己是其兄吴俊荣(21岁),以及被控于今年1月26日至2月23日期间,假冒兄长,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
据悉,首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05年间偷取兄长吴俊荣的身分证,同年6月10日使用该身分证假冒哥哥见工。其后,被告涉冒充兄长在中环永安分店兼职售货员,在专柜推销产品,但店方一直无发现被告的真正身分。
直至去年12月2日,被告为了购买一个2080元的Polo袋,在永安百货另一个专柜内偷取9张共值450元的永安现金券,即日使用其中5张,在百货公司内购买上述名牌袋。
专柜职员后来发现失窃,永安职员随即调查遗失现金券的号码,查出被告使用有关现金券,同时被Polo的售货员认出被告同在永安内工作。但被告当时向公司辩称该批现金券属于其婶婶,公司后来报警。
寓所搜现金券 仍未揭身份
被告于今年1月6日到中环海旁警署自首,被告涉仍向拘捕“他”的邓姓警员自称是“吴俊荣”。警方一直不虞有诈,至同日到被告寓所搜出4张永安现金券,仍未揭发被告的身分。
被告于同月20日遭落案起诉偷窃罪,26日首次上庭,当时“他”仍以“吴俊荣”的身份否认控罪,而法官、主控官、律师及警员无一发现被告是女性。
2月23日,被告在案件再次提讯时,仍在庭上声称自己是吴俊荣,承认偷窃罪,更透过代表律师指自己于理大就读一年级,又指因为家贫才兼职售货员,却因一时贪念犯案。裁判官当时批评被告“不应注重物质”,判罚款500元。
当日,该报记者独家报道有关案件,香港理大读过该报的报道后,随即向被告胞兄吴俊荣查问。在这一年多期间,吴一直不知道被偷取了身份证,经校方一问,他即致电该报要求澄清,据悉,后来他在辗转间查问妹妹,才揭发事件并决定报警。控方昨日透露,吴俊荣将出庭指证被告。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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