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女儿” 骗财10万一审领刑10年
时间:2007-05-31 10:42 来源: 点击:次
金黔在线讯习水一女子谎称父亲是遵义某单位局长,可以帮忙介绍工程,骗得10余万元。5月21日,该女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陈华维现年33岁,系习水县回龙镇安龙村人。陈华维曾在北京打工,并认识了一名男子张某。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6年6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陈华维以其父亲是遵义某单位局长可以帮忙介绍工程为名,在骗得张某的信任后,先后向张收取工程投标金、订金以及借款购买门面等名义,共骗得张某10.5万元。得逞后,陈华维将骗取的现金用于赌博、购物等,挥霍一空。
红花岗区法院审理认为,陈华维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故对其作出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1万元和责令退赔被害人张某105000元人民币的一审判决。
据悉,被告人陈华维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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