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见义勇为抓贼时遇刺身亡
时间:2007-03-09 09:46 来源: 点击:次
本报讯 18岁的保安童超见义勇为被刺身亡,他的父母将儿子生前所服务的昌平新世纪商城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由于童超与新世纪商城不存在雇用关系,因此商城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认可该商城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愿支付给童超父母5万元补偿款。
童超生前受雇于昌平新世纪商城从事保安工作。2004年6月17日23时许,一男子在昌平一街道盗窃自行车时被发现,正在巡逻的童超和几名群众将其抓获。
当众人正在报警时,该男子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童超和另外一名群众刺倒在地。童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昌平区人民政府2004年12月7日授予童超“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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