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更多常识>
王海终审败诉“王海在线” 网上公开道歉30天
时间:2007-03-09 09:44 来源: 点击:

王海终审败诉“王海在线”

法院认定其侵犯对方名誉权,网上公开道歉30天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打假英雄”王海终审败诉“王海在线”。北京市一中院认定其侵犯了“王海在线”公司名誉权,判令王海在公司网站首页连续道歉30天。

此前,王海因为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声明和文章,指责“王海在线”资讯公司以欺骗手段获得“wanghai.com”域名授权,被告上法庭。

“王海在线”起诉称,2001年4月11日,王海与该公司签订《域名使用权许可协议》,委托公司使用wanghai.com域名。2004年2月29日,他们在大海公司网站首页看到一份公告,王海在公告中称“王海在线公司系以欺骗手段获得本人授权……”随后,该网站同日还发布了一份王海署名的声明,称将撤销“王海在线”名称使用授权,并收回wanghai.com域名使用权。

2004年5月18日,该网站又发文,文中使用了“欺诈”等侮辱、诽谤性语言,侵犯“王海在线”名誉权。

王海及其任执行董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表示,王海本人没有与“王海在线”公司签订任何合同,该公司出示的《合作开办网络公司合同》中王海的签名系伪造。

北京市一中院终审查明,在另一起诉讼中,法院曾认定这份合同真实有效,原因是王海没有证据证明签名是伪造的。由此终审认为,大海公司及王海就声明及两篇文章中内容的真实性无法证明,其使用“欺诈”等言论,侵犯了“王海在线”的名誉权。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