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更多常识>
以招工为饵实施诈骗
时间:2007-03-09 09:42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通讯员 朱骏)徐某、孙某以公司招聘员工为名,要求应聘者购买水晶茶具作市场研究,结果却不予录取。日前,普陀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孙某、徐某有期徒刑2年和1年。

  去年以来,孙某、徐某以公司招聘为名,要求应聘者支付400元押金,获取一套水晶茶具作市场研究。当应聘者完成应聘任务后,公司却不予录取,也不同意退还水晶茶具。至
   
    今年4月案发,他们共诈骗150多名应聘者数万元。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