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河北枣强回应学生过量吞服药物死亡事件
时间:2020-10-10 19:4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衡水10月10日电 (记者 崔志平)就河北省枣强县新屯中学一学生吞服过量降心率类药物死亡一事,河北省枣强县官方10日回应称,经初步查明,系情感问题所致,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学生身体有疾病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合理用药。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衡水枣强一学生服药不幸死亡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事件发生后,枣强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部门协调会议,要求公安部门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向当事人父母公布事件经过。公安部门积极对接上级医疗检测部门,加快当事人血液检验进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在全系统开展药品规范管理提升活动;教育部门对当事人父母进行看望走访、稳定情绪,解决实际困难。

    经枣强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9月19日6时15分,枣强县新屯中学学生郑某早操结束后,在楼道饮水机处一次性吞服大量降心率类药物。吞服后,知情同学先后两次劝说陪同郑某在洗手池处呕吐,并劝其联系父母。郑某表示身体无异样,未联系其父母。7时早读结束后,郑某倚靠门口,出现脸色苍白、四肢无力症状。得知情况后,新屯中学负责人立即驾车将其送至枣强县人民医院。虽经过医护人员7天全力抢救,仍没有能够挽留其生命。据调查,9月初,郑某因心脏不适开始服用降心率类药物。

    枣强县教育部门称,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学生身体有疾病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合理用药。同时,学校也要加大学生情感问题的关注力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避免类似现象发生。(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