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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 浙大回应
时间:2020-07-21 21:1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新华社杭州7月21日电(记者朱涵)记者21日下午从浙江大学了解到,浙江大学已对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相关情况启动后续调查。

    浙江大学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该生所在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校学生奖惩委员会。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7月20日晚,浙江大学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信息在网络平台引发争议。21日,有网友爆料称该生疑似长期存在性骚扰等行为,还有网友对该生疑似被判罪后还在从事娱乐社交活动等表达了不满。

    浙江大学在情况通报中表示,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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