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性侵犯罪信息查询 将成为教师从业前置程序
时间:2019-03-02 14:2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2月27日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最高检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把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教师资格申请和教职工招聘的前置程序,促进预防性侵害制度落实。



史卫忠说,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是为了更好落实从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司法实践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比较常见的特点。如何避免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就显得十分重要。”史卫忠介绍,中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对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点长、面多,保障从业禁止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发挥应有作用,还需要实现对相关行业实施强制入职审查的制度化、常态化。

  史卫忠介绍,2017年7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将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纳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将该区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游乐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均纳入应当加强入职人员审查的领域,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人员被禁止从事上述行业领域工作。

  截至今年1月底,该黑名单信息库已录入3800余人,共完成对1.1万余名在职人员的信息筛查,对1000余名新招录人员的信息查询。上海市检察机关正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