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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售烟 深圳拟开“首罚”
时间:2018-07-06 11:03 来源: 新京报 点击:

  新京报讯 (记者许雯)因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深圳市坪山区一商家或将面临3万元的行政处罚。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因涉嫌向未成年人售烟,一家中学附近的超市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记者了解到,一经查实,该商家将面临3万元的罚款。这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开具的罚单。

  初一学生顺利购烟未被拒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近日对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立案查处。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近期一项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的督查中,深圳市控烟办工作人员发现坪山区龙翔中学周边商店普遍存在未粘贴禁烟标识、向学生售烟等现象。

  6月27日,工作人员发现有学生在放学后走进一家名为万众百货的超市,熟练地向店员买烟,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几秒钟。店员并没有劝阻,也没有查验学生的身份证来判断其是否成年。

  工作人员将过程用视频拍下,并向辖区马峦市场监管所举报。经多天走访,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找到了视频中买烟的学生。经查,该学生就读于龙翔学校初中一年级,查验户口后确定是未成年人。

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万众百货的烟酒摊位前执法。本版图片/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万众百货的烟酒摊位前执法。本版图片/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如查实90天内完成处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条例》同时明确,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经过执法人员的取证,该案已经具备了立案查处的条件。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向售烟点负责人递交了询问通知书,并决定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立案查处。

  该所负责人孙卫强介绍,立案后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一般案件处理周期是90天,如果情节严重可延期30天。根据该案进度,将在90天内完成处罚。

  记者获悉,目前涉事商家已前往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配合调查。一经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罚款。这也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 追访

  向未成年人售烟监管取证难

  钟兰安是曾备受舆论关注的“普速列车无烟诉讼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在钟兰安律师看来,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过于宽松,而且多是原则性要求,可执行性较差,违法的后果也不够严厉。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并未明确由哪个部门主管,按照什么标准处罚。

  有专家指出,近年来,部分地方性控烟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制定了具体的处罚细则,但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不少烟草经营者对国家法律或地方法规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一直没有停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巡视员廖文科认为,制定一个好的法律或法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使法律或法规的条文落到实处。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取证难和执法难有待解决。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孙卫强坦言,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十分困难,商家售卖过程和未成年人身份界定是调查取证的两大难点。此次取证,市场监管所发动全部执法人员,经过三四天的走访才找到了这名学生。

  在廖文科看来,深圳市为控烟执法开了一个好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希望更多控烟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无烟环境。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在现阶段仅仅依靠宣传教育让销售商自觉地不把烟草售卖给未成年人不太现实,应该加大执法力度。相关烟草管理部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灵活运用违法证据采集的手段,对违法行为予以强烈打击。

  ■ 背景

  调查称八成售烟点未拒未成年人买烟

  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我国早有明文规定。

  早在1991年我国《烟草专卖法》就提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此后,2007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全国近20个城市出台地方性控烟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售烟作出更具体的限制,并明确了处罚细则。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但北京、深圳等地调查显示,现实中仍存在大量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

  2015年,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调查”发现,北京有1/4的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有烟草销售,超八成售烟点未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草。

  深圳市控烟办发布的《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显示,超九成被调查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超七成学生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从全国范围看,情况同样不容乐观。2015年6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首个全国性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超八成吸烟者买烟时没有因为未满18岁被拒绝;超六成吸烟者称可以在学校附近买到卷烟。

  随着外卖平台的出现,烟草更加唾手可得。此前,多地媒体曝光外卖平台提供跑腿代买香烟的服务,或是入驻外卖平台的超市、便利店利用暗号售烟,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点击下单,也可快速购得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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