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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打击涉医犯罪:正在伤医人员警方可用武器
时间:2016-08-16 09:04 来源: 新京报 点击:

  新京报快讯(记者戴轩)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即日起,北京市将开展严厉打击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公安机关必要时将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今天下午,市卫计委、首都综治办等9部门联合公布《北京市严厉打击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应快速反应、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同时要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伤医案件及时受理与审判。
  《通知》还明确,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此外,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在部分地区的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安检试点工作。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重点人群,医院也将加强安全防范。首先是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在部分地区的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安检试点工作。此外,根据部署,医疗机构将建立酒后、有滋事或暴力倾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的就诊安全防范制度。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暴力伤医的,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反应,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市卫计委副主任毛羽介绍,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等9部门的要求,《通知》加强了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譬如公安机关必要时可对正实施伤医行为者使用武器警械等规定,有助于确保北京不发生恶性暴力伤医事件、不发生涉医群体性事件。
  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表示,医院作为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牵涉到众多医护人员与患者的生命安全,加上目前医患关系较为复杂,政府部门的确有必要对可能发生的涉医违法现象加强防范。不过在防范医闹的同时,也要注意将其和医疗纠纷区分开来,不能“一刀切”。对于医疗纠纷,医护人员应该注意提高医疗水平,同时应该由第三方来客观处理,对于“越线”的医闹行为,则要严厉打击。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医患双方都能共同遵守《通知》规定,那么能很大程度上达到防范涉医违法行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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