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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消防救援流程助力公众聚集场所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23 16:4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银川3月23日电 (李佩珊)3月23日,记者从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为精准有序、积极稳妥地助力公众聚集场所复工复产,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五项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从各个环节帮助企业尽快正常运行。

    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项目,宁夏消防优化审批服务措施,主动采取“容缺受理”“异地受理”等便民措施。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可实施“容缺受理”,允许企业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补正相关材料。对市级消防救援机构承办的行政许可,由申请人所在辖区消防救援大队予以受理。

    为缩短办事时限,宁夏消防表示将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各地严格按照规定和社会承诺实施行政审批。

    为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云”等技术手段,宁夏消防也建立了依托互联网技术的消防公众服务平台功能,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开展消防行政审批预审查受理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主动与有关部门共享数据,前移审查关口,减少申报次数,让数据多跑腿,让单位和群众少跑路,能够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让单位和群众“再跑路”,全面提升消防行政审批效率。

    为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宁夏消防主动指导单位完善行政许可受理资料,各地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等方式,为社会企业提供“预约核查”服务,预约开展现场检查和服务指导。主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过开设网络课堂、视频直播、上门指导等方式,对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此外,在事后监管和服务指导上,宁夏各地消防对已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的企业,通过实行上门提示或者“智慧消防”城市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电话短信提醒、微信视频等方式,提醒企业负责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轻微且按要求整改落实、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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