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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撤消对深发展仲裁请求
时间:2010-05-18 13:02 来源: 点击:

  近日,新桥投资状告深发展(000001)一案,以双方各自撤回仲裁请求与反请求仲裁而结束,所有当事方已经向国际商会仲裁院签署终止申请。至此,国内“外资并购上市银行第一案”引发的纠纷就此告终。

  深发展重拾信心

  业内人士评价,该次事件意味着深发展面临的巨额经济赔偿风险消失,深发展将重拾发展信心。

  《证券时报》有关报道称,尽快启动配股、补充资本金乃是深发展当前的首要任务。目前,作为国内第一家上市银行,深发展无论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都排在5家上市银行末位。而没有充分利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是其最大遗憾。上市后,深发展只有在2000年再融资30亿元资金,就再没有在资本市场融过资。

  “热恋”后反目成仇

  2002年9月27日,新桥投资作为国外战略投资者进入深发展,并在当年9月29日设立由新桥投资专家组成的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完成重组成为当时的主要工作,新桥与深发展进行了约半年的“热恋”。

  2003年5月12日深发展宣布撤销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新桥投资于6月2日发表声明,称新桥5月12日收到一份深发展董事会于1月28日作出的决议,由于该决议未公告,新桥质疑该决议的合法性,并指出该决议内容违反收购协议。

  2003年9月16日,因与新桥投资股权转让触礁,新桥投资董事会聘请律师起诉深发展及其四大股东。新桥投资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提请国际仲裁追讨深发展一方在股权转让中的违约责任。

  弃“旧怨”另“爱”民生

  此前的3月10日,新桥投资另寻“新欢”———民生银行,也许这是促动新桥决定了却与深发展的“旧怨”的重要原因。

  民生银行董事会就公司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1.75亿国有法人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82%)转让给新桥投资事项进行表决,董事会15名成员中,除了一名董事因出差未能参加表决外,其他14名董事则全部同意此项股权转让。此次股权转让事项还需中国银监会批准。

  如果此次股权转让最后能够顺利完成,则新桥投资将成为民生银行第七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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