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小议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时间:2010-05-13 17:3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很多人以为借条和欠条没什么区别,其实不然。借条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纯粹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借据。欠条则是指当事人双方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经过清算以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但在债务人当时没有给付能力或不愿意及时给付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欠据。借条和欠条的相同处,即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二者是有区别的:
      “借条”在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出借人即债权人即可以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在二十年的最长时效内向法院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而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借条”,在债务人逾期不归还的情况下,应从还款日期到来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两年。而对于“欠条”而言,情况就与之不同了。即欠款人如果出具的欠据没有注明还欠日期,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双方债权债务形成之时,也是债权人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之日。所以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主张权利之时,债权人应该在出具欠据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就丧失了胜诉权。反之,如果欠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在出具欠据之日起已形成,即使没有到还欠日期,债权人既可在出具欠据之日起、还欠日期到来之前向法院主张权利,也可在还欠日期到来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而不超过诉讼时效,同样受法律保护。

作者:瑞金法院 张永林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