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执法者逐利而行,会扰了民生、凉了民心。
5月21日,一则“货车盖雨布上高速被交警拦下罚款”的视频,引发了热议。视频中提到,事发于5月20日广东深圳,当事人被交警以“改变车外形”为由罚款500元。当晚,深圳交警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司机提起申诉后,经复核,货车不存在相关违法情形,现已依法撤销处罚。
深圳交警的官方通报,证实了这一“鸡蛋里挑骨头”式不当执法的事实。货车盖篷布,既防雨淋,也防货物掉落,是再常见不过的事,却被交警以“改变机动车外形”“车辆外观与行驶证不符”为由,不容分说开了罚单。
如今,该处罚经复核被撤销,涉事交警被停职,处置得及时也恰当。但就广受关注的交警执法问题而言,此事仍值得更多反思。
这一荒唐事件背后,或许不是交警执法水平高低的问题,而是执法态度和目的是否端正的问题。换言之,撤销错误处罚不难,难的是纠正这种“鸡蛋里挑骨头”式的执法方式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逐利执法问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也明确,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经营者将面临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报道,本次事件中,货车上拉的是石子,当时正在下雨。于情于理于法,司机都要给货车加盖篷布,否则不只是货物被雨淋,还可能造成道路遗洒,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视频中,面对司机的辩解,涉事交警并未理会,还说,“给你开个(罚)单你就走了,明白没有,又不扣你车,你改变车的外观,本来还要扣车嘞”。这番耐人寻味的话语,也让人怀疑其执法目的的正当性。
实际上,一段时期以来,在交通运输领域,运动式执法、简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也屡屡引发热议。尤其是,少数执法者逐利而行,处心积虑地打货车司机的歪主意,扰了民生、凉了民心,让执法公信力大打折扣,理当严肃处理。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也要求各地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在此背景下,却仍发生了“货车因盖雨布被罚款”这样的荒唐事,不仅是再次向一些目无法纪的执法人员敲响警钟,更需相关方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地严格落实监督措施,确保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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