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要闻>
天津一药房虚假宣传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时间:2020-02-02 20:5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天津2月2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2日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市南开区一大药房把普通药品虚假宣传为“抗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品,市场监管委拟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据通报,2020年1月29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落实委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的天津市绿之源大药房橱窗内张贴的宣传海报中把普通药品“抗病毒丸”和“清热解毒胶囊”虚假宣传成含有“抗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预防和治疗良药抗病毒丸清热解毒胶囊”的内容。截至检查之时,该药店共计销售“抗病毒丸”和“清热解毒胶囊”3584盒。经查,当事人对其销售的药品作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1月31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拟对天津市绿之源大药房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