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院召开2015年首场新闻发布会。
南都讯 春节后,珠海法院拟试点行政案件(即“民告官”案)集中管辖、异地审理。昨日下午,珠海中院召开2015年首场新闻发布例会。中院介绍,2015年已被定为司法改革推进年,将重点推进若干项司法改革内容,包括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等,确定5月1日前在全市推行立案登记制。
惩处“老赖”对65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
据统计,2014年珠海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739件,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89件,比全省人均水平高出一倍。
在刑事审判方面,2014年审结了刑事案件5166件,判处罪犯6611人。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绑架等案件397件,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853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451名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等,判处非监禁刑。行政诉讼案件则审结了381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60件。
珠海法院还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与市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制定《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构建诚信珠海合作备忘录》,去年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65人,曝光并限制高消费303人,公示法人和其他组织65家。
推进立案杜绝“该立案的不予立案”
发布会上,珠海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黄志坚介绍,2015年为珠海中院的司法改革推进年,在实行民事案件速裁的基础上,珠海法院将探索刑事案件速裁。“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扎实、被告人认罪的刑案,试行快速处理模式,由一名法官独任审判。”公检法司等部门已联合签署了刑事案件速裁操作流程。
另外,社会关注的立案登记制也有了明确的实行时间表。黄志坚透露,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立案登记制,杜绝“该立案不立案”现象。“预计会在今年5月1日前推行。”黄志坚说。
行案改革香洲行政案件或在金湾斗门审理
昨日,珠海中院还透露了多项针对司法排除行政权力干扰的改革内容,其中最引发关注的无疑是行政案件(即“民告官”案)集中管辖和异地审理。
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行政案件主要实行辖区法院受理制度,容易使基层法院受到辖区政府行政部门压力,未来中院将尝试在受理案件上打破地域限制。一是尝试将所有行政案件集中到某一个在审理此类案件水平较强的法院审理,即实行“集中管辖”;二则是让各个基层法院实行交叉管辖,如香洲区某行政部门的案件,可指定由金湾法院或斗门法院等珠海其他法院受理和审判。上述改革措施目前处于调研阶段,预计2-3月份或将进行试点。
此外,中院还将探索建立非法干预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确保司法公正。而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改革任务也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中院负责人还表示,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也将是重点任务,此前珠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一直不高,目前已经与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
解疑
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怎么办?
横琴法院做收件登记,交给法官裁决
黄志坚强调,立案登记制并非只有有人起诉,不论什么情况法院都会受理,因为法院只受理法院职权范围、并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案件。如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起码得有原告、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否则将无法立案。
据悉,对此横琴法院的做法是,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做立案登记;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经释明无法说服仍坚持起诉的,做收件登记,移交法官裁决;对于极少数政治性、政策性强、无法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争议,以及重大群体性纠纷,确需暂缓受理的案件,经释明无法说服仍坚持起诉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并抄送区检察院。
链接
2015年司法改革项目
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5月1日前实施;
行政案件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在实行民事案件速裁的基础上,珠海法院将探索刑事案件速裁;
行政案件将实行集中管辖和异地审理;
探索建立非法干预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改革任务;
任命港澳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外案件审理、调解、送达;
设立优秀法院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
打造全国领先的执行指挥远程控制系统;
打造珠海网上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为载体,推进司法公开;
探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相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