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侦案例>
北京海关半年内连破13起走私象牙制品案
时间:2017-05-31 11:00 来源:  新华社 点击: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鲁畅)记者30日从北京海关获悉,在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底的“国门利剑”行动期间,北京海关缉私局连续破获13起走私象牙制品案件,累计查没走私象牙及其制品528件、59.96公斤。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中国籍男子王某2017年4月21日乘坐联程航班由南非出发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提取行李后,王某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却在被问及携带哪些物品时闪烁其词。经开箱查验,发现王某利用木板隔挡,夹藏象牙制品,且用锡纸包装,企图通过伪装将象牙牙尖3根、象牙牙段1根、象牙制品3件走私入境,逃避海关监管。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记者了解到,在有序停止加工销售象牙的同时,黑市对象牙的需求却仍旧旺盛,推动了象牙价格再次上涨。

  北京海关缉私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侦办的13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多为我国赴非务工人员。他们在非洲工作期间,发现非洲的象牙相对较为便宜,且非洲国家对象牙的管制较松,获得象牙的渠道也比较广。在利益驱动下,犯罪嫌疑人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夹藏、伪装的手段企图将象牙及其制品走私入境,以谋取高额利润。

  针对近来频发的走私象牙案件,北京海关缉私局提示赴非工作、学习人员及旅客,象牙及其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的保护物种,根据公约及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规定,除有上述公约组织签发的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