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侦案例>
贵州从江:“爱心转发”成犯罪 警方迅速破案
时间:2016-03-15 10:0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

    中新网贵阳3月15日电 (记者 张伟 通讯员 莫昌池)记者15日从贵州省从江县警方处获悉,从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于日前破获一起“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嫌疑人因未核实网上信息,随意转发虚假信息而被行政拘留。

  日前,贵州省从江县有网民在网上QQ群、微信群等聊天即时网站发布信息,称“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三中附近被人拐走,小女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现在家人非常着急,希望大家帮忙转发。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张静杰13930883387”。
  警方发现,2016年3月8日,一名网民复制贴文(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三中附近被人拐走,小女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现在家人非常着急,希望大家帮忙转发),并附有从江县丙妹镇派出所字样的照片,在自己的QQ动态说说发布,对从江县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此,从江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安排辖区民警进行核实。经过查证,上述网民复制转发的信息系虚假造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通过侦查,警方确定上述信息系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所发。民警依法对吴某某进行询问,吴某某对复制并附有从江县丙妹镇派出所字样照片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供认不讳。
  吴某某说,没想到随手一点击,爱心的助手却变成了犯罪的帮手,希望大家以我为戒,看到网上相关信息,没有经过核实不要随意转发,否则,将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受到法律制裁。(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