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钱酿命案 凶手15年后被缉拿归案判无期
时间:2015-08-05 09:4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因一块价值5元钱电子表的退换问题,市场内两家摊贩争执殴打,导致其中一名摊贩死亡。事发15年后,凶手逯存林被警方缉拿归案。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逯存林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7月18日下午5时许,逯存林在青海省都兰县察汗乌苏镇原南十字集贸市场内因琐事与程某某、李某某夫妇发生口角,进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逯存林持刀将程某某左肋部刺伤,程某某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程某某系被他人刺伤左胸部致严重呼吸、循环机能障碍而死亡。2014年3月5日,逯存林在新疆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银都度假酒店内,被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中心派出所民警抓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逯存林供述,事发当日,一人在他的摊位上用5元钱买了一块电子表,不久此人又来退货,并到相邻的摊位购买。因为此事,他与隔壁摊主发生争吵,他妹夫王某见状也过来帮忙,在争执过程中,他持刀朝程某某身上戳了一刀,没想到酿下惨案。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逯存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程某某家属共计50731.17元。宣判后,程某某一方上诉,认为案发当日,王某也参与了对程某某的殴打,是共同侵权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省高院二审认为,案发时,王某虽在案发现场,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对被害人程某某实施了侵害行为,且程某某是因被告人逯存林持刀捅刺所致,据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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